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
黑龙江
-牡丹江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审〔2023〕10号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2.3项目规模: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
2.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范围是海林市历史遗留矿山60处,包括转型利用4处、实施生态修复56处,建设主要包括:矿山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恢复、管护工程、监测工程。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服务期限:40日历天,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7招标控制价:1851278.72元(其中项目勘测费:926934.75元、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924343.97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测绘 (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 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等级;
注: 联合体投标的单位,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4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7月10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及操作方法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相关说明及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标段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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