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5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YH-(2024)-18-CG
项目名称: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5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80000
最高限价(元): 1150000,103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5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标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手术动力系统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5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标包)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0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多导睡眠记录仪、多导睡眠记录仪(便携式)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5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第三标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活度计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标项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2:标项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3:标项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税收证明材料;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