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海口市碧桂园幼儿园(二期)设备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海口市
海口市碧桂园幼儿园(二期)设备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碧桂园幼儿园(二期)设备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QCG2023047
项目名称:海口市碧桂园幼儿园(二期)设备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5406.4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详见 招标 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
海口市碧桂园幼儿园(二期)设备配套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7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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