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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主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雨污水管网清疏检测及管网修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次)

江苏

-

宿迁市

发布时间:2024-07-0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泗阳县主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雨污水管网清疏检测及管网修测项目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E32354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泗阳县主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雨污水管网清疏检测及管网修测项目 已由 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泗阳行审备 [2023]1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泗阳县主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提升及富民廊道绿色发展( EOD )项目规划范围约 39.06 平方公里,包括高新区配套环境基础实施提档升级、主城区雨污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文旅融创工程和智慧科技创新园建设工程共计 4 个子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及管控区域范围,无核准目录内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加强市县国有企业竞争性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 [ 苏政办法( 2022 ) 70 号 ] 不涉及政府融资,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办结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海绵等法定手续后开工建设,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运营。
    2.3 招标范围: 泗阳县主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雨污水管网清疏检测及管网修测项目监理服务,泗阳县主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约 27.58 平方公里 ) ,涉及管网总长度约 538km 。建设内容是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修复以及错接混接点改造等。本次招标包括清掏施工阶段、检测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责任缺陷期阶段等各阶段监理服务。
    2.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建设周期约 150 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 约 3000 万元
    2.8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施工合同总量的 50% 时付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40%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全部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付至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80%;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85%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监理总费用(按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97% ,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2.9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泗阳县主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 雨污水管网清疏检测及管网修测项目包括本项目清掏施工阶段、检测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责任缺陷期阶段的监理。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的 1% 。(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4.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否。
    ( 1 )投标报价: 6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评标基准价 =AQ1+BQ2 , Q2=1-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10% , 15% , 20% , 25% , 30% ; Q1 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 1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2 分,每低 1% 扣 0.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家≤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 、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 、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4 分;
    ( 3 )资源配置与业绩: 20 分;
    ( 4 )监理大纲: 16 分。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对应章节。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5.3.2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1 人;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2 人;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6.8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6000 元。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00 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8:0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0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
    8.3 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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