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招标公告
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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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WZ20240729-3503-795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撬装加氢站\加氢压力35/70MPa 三枪双计量 储氢压力45MPa 加注量500kg/12h
1.00
台
包1-盐城中汽研撬装加氢设备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发布招标公告日,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套90MPa加氢成套设备(日加注量不小于500公斤)业绩且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运行记录证明,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一一对应的发票,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发票需在发票验真系统校验成功,方可视同有效业绩。
3.1.7 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流通商
3.1.8 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上级单位下发涉及此次设备的相关文件,招标人可随时按文件进行调整。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遵守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最新最高环保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承诺成套设备质保期不少于3年,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承诺设备正式运行后提供不少3个月的驻场服务,给予技术支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不得超过6小时到站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加氢站正常运营,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承诺供货期不得高于20天,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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