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膳食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K20240715
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膳食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67.0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7.0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现就 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膳食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 投标人 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及膳食管理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YSGK20240715 ;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采购预算: ¥ 3,670,800.00 (人民币 叁佰陆拾柒万零捌佰元整 ) 。
2.采购内容: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
3.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
3.1.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信用记录: 投标人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2.2 投标人 必须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4.1本项目(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4.2本项目(包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4.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 投标人 的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 投标人 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 .1采购公告公示期限: 2024 年 07 月 08 日 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 (共五个工作日) ;
6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07 月 08 日 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公休节假 日除外);
6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号;
6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宜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 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 ,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 . 投标截止时 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7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07 月 29 日 下 午 14 : 3 0- 15 : 0 0(北京时间) ;
7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9 日 下 午 15 : 0 0(北京时间) ;
7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907-A(会议室)。
开标事宜: 届时请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官、 :(http:///) 。
9.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 ;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坝新路 57号 ;
联系人: ;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 J区1301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二〇二 四 年 七 月八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本项目(包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2、 本项目(包 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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