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加信灌区兴隆坝灾后重建项目施工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招标公告 加信灌区兴隆坝灾后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LSG0109G24071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由发展和改革局 以加信灌区兴隆坝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字 (2024)1 号) 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和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公共资源水利领域监督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 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重建加信灌区兴隆坝 1 座,结构为钢筋砼堰体坝,坝长 60 米,并对坝上、下游左右岸进行护砌。
2.2 建设地点:中和镇兴隆屯西 300 米处。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30 日。计划工期 118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本次 招标划分为 1 个标 段 , 招标控制价: 601.13 万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具备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在建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项目部人员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 1 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 C 证) , 上述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 ( 20 21 ~202 3 )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同 开标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 2 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 。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已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可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招标人处,由招标人出具勘察证明函并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地点勘察,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勘查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勘察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招标人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
注:勘察的建造师与投标时的建造师必须一致,如需更换建造师需取得招标人同意。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公共资源水利领域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 督 人:陶德林
电 话:
招标人: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西公安街 65-1 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 3266 号君康大厦 9 层 01 号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