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办公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粉刷及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教学办公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粉刷及零星维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R2024-07-04
项目名称:教学办公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粉刷及零星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5,976.7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8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粉刷及零星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毕业生宿舍粉刷及零星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陕西建设网)企业库可查询;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