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洪安镇2023年市级财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评激励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龙泉驿区 洪安镇 2023 年市级财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评激励补助资金项目 ( 项目名称 )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 洪安镇 2023 年市级财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评激励补助资金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成经开农项 [202 3 ] 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经开农项 [202 3 ] 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安镇永丰村、文安社区、红光村、土门村、三村村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项目区内 20 户开展农房风貌提升;在洪安镇 6 处重要路口进行杂草灌木清理及景观节点打造,在主要道路安装标识牌 5 个;开展林盘风貌景观打造,修缮面积 2000 平方米;在高标准农田区域 打造宽 0.9 米长 500 米可进入栈道。
 2.3 主要建设内容: 1. 农房风貌提升:对项目区内 20 户房屋进行风貌提升,房屋平屋顶改成坡屋顶金属板材收口;建筑外立面采用真石漆结合局部仿木一体板装饰,外立面真石漆材料为天然彩砂、乳液、助剂,仿木一体板材质为合成仿木材料;门窗更换选用仿木铝合金门窗,玻璃采用中空双层玻璃,露台栏杆样式为砖墙结合钢化玻璃。 2. 主要路口改造:对洪安镇城乡融合发展环线 6 处重要路口(洪黄大道与三永路交叉路口、洪黄大道与产业路交叉路口、三永路与永丰村 11 组交叉路口、三永路与黄新路交叉路口、黄新路与红高路交叉路口、产业路与红高路交叉路口)杂草灌木进行清理、拓展视野,打造体现本土文化符号标识展示节点,设计以简约为主,材质主要用仿古木质和中式砖瓦,植物主要选用本土竹林和一些果蔬适当点缀景观树种。 3. 道路标识牌制作与安装:进入洪安主要道路(车城大道、洪黄大道、成环路)两侧,适当位置规范安装标识牌、指路牌 5 个为前来洪安游玩的游客提供指引。 4. 林盘风貌景观:林盘修缮面积 2000 平方米,绿色种植主要采用本土果树、竹林修缮、蔬菜种植,车行道路二侧及房屋前后适当种植香樟等乔木,灌溉沟渠边点缀景观石。 5.500 米长木栈道:在高标准农田区域打造宽 0.9 米、长 500 米的可进入木栈道。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龙泉驿区洪安镇 2023 年市级财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考评激励补助资金项目设计方案图的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 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 建造师(须为 本单 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具有 住建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5 财务要求: 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 具体数量 ) 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2 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云平台 ”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 “ 拟投标项目回执 ”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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