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等三个项目打捆工程监理
重庆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等三个项目打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酉阳土 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审 [2023]366 号 、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7-500242-04-01-621687)、酉阳发改审[2022]572号 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特别国债、专项债资金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 ;业主自筹和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酉阳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1 )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 ,项目法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 管理站, 拟新建前峰水库 , 工程等别为 IV 等,工程规模为小( 1 )型,主要建筑物(挡水、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工程由大坝枢纽工程、库区防渗工程和输水工程三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 177 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多坝高 51 米;库区防渗处理范围面积 3 万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铺盖防渗;输水工程涉及李溪镇场镇周边的让坪村、天台村,输水管道线路总长 11.7 千米;新建管理区占地面积 13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7 平方米 。
( 2 ) 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对小河坝干溪沟桃花源新城段进行治理,河道总长 10.815K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河道清障。现状挡墙生态化改造 1270M ,新建坡式生态护岸 20360M ,河道疏浚 8637M ,现状过水涵洞改造 1 座,拆除阻水桥 12 座,拆除阻水建筑物 35 座 。
( 3 )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 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总用地面积为 134299.2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565.1 平方米;道路及硬质铺装用地面积约 29742.87 平方米(其中广场面积约 12125.69 平方米);绿化面积 91936.6 平方米;停车位共计 210 个;截污干管工程(总长约 15.46 公里);生态置石(三种样式,共 25 处);人行步道(总长约 5875.6 米,宽度 0.9~4 米);河床防渗工程(长度 10155 米、面积约 217075 平方米)并完善海绵、结构、照明、观景栈道及平台等其他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 135151300 元 、 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 107795201.59 元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257626405.98 元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8808176.99 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 重庆市酉阳县前峰水库工程 计划施工工期: 660 日历天, 酉阳县小河坝河桃花源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 计划施工工期 : 720 日历天, 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桃花源新城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计划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 , 以上项目缺陷责任期均为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本次招标为 三 个监理项目打捆招标,中标人需按项目分别与各项目法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 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 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2.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 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2.4 联合体不超过 2 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发布澄清或修改。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16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19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发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