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长顺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
-黔南州
项目概况
长顺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logi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5日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SL(QN)2024-010
项目名称: 长顺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ZFCG20240710004
预算金额(元): 649756.52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顺县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49756.5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已建21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其中修复管网3.02km,修复人工湿地11套,修复检查井47个,管道疏通920m,补设防护围栏191.4m。工程简介牌7块,更换潜水泵8台,新建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套,新建洗手台60座,化粪池7座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已在投标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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