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态化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2450
项目编号: SSGDZTB2024197
项目名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态化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79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有关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要求,残疾人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③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④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