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寿宁县教育局 委托, 对[350924]JH[TP]2024002、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4]JH[TP]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16,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1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11,400.00元
谈判保证金: 9,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环境标志产品: (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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