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地面生产系统智能纠偏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地面生产系统智能纠偏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3-16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地面生产系统智能纠偏装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2.2 招标范围: 伊敏煤电公司地面生产系统智能纠偏装置,共8件。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该产品的生产厂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带式输送机调偏类装置或纠偏类装置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所有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对应使用方出具的使用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