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运输车辆维保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
北京原新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放射性运输车辆维保服务采购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YXKM-FW-GKJT-24-0011
服务时间:
3
年
服务地点:
乙方修理厂
服务范围:
放射性物品运输车维保服务
质量要求: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以及汽车制造企业标准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相关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具备二级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2 )业绩要求: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信誉要求:
a.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 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 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维修人员需具备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证;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8 )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 IP 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 IP 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在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0 时 1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