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2026年机关(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湛江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40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2026年机关(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2026年机关(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包括办税区的协税工作,后勤保障,会务服务等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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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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