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职教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业主单位
栾城职教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栾城职教中心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栾行审审字 (2024)9 号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栾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拨款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26581.8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4374.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07.15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风雨操场、食堂 1 栋、实训综合楼 1 栋、教学综合楼 1 栋、宿舍楼 2 栋、操场 1 个、篮球场 3 个,看台 ( 含主席台 )1 个、大门 ( 含门卫 )2 个、地下车库 ( 设人防 ) 、围墙等附属工程。
2.1.2 建设地点: 栾城城区西北部、航空大街东侧、泰民街西侧、宏展路北侧 (石家庄市栾城区北部,天山大街东侧,宏展路北侧)。
2.1.3工期:730日历天
2.1.4最高限价:145662812.73元
2.1.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 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
3.1.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 投 标处理;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者总体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或者与其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 否则为无效投标。
3.2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4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24%)。 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如为中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7 月 8 日 9 :00至202 4 年 7 月 15 日 17: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8 月 7 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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