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能力提升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
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能力提升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29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T-ZFCG[2024]01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能力提升设备及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对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能力提升设备及试剂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提供2 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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