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天水市
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26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S2024-027
项目名称: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分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85(万元)
采购需求: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情报导侦分中心建设,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②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完整的财务报表;③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④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credit.gansu.gov.cn)及“信用天水”网站(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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