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陂西镇人民政府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咸阳市
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联益中心5楼5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SD2024(Z)-GC-027
项目名称: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37,344.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37,344.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37,344.98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陂西镇安乐村、大华村、山西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谈判;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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