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方特色小吃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助推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2276
项目编号: NCZ/WX240620
项目名称: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方特色小吃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助推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期)
预算金额(元): 207355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735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建设要求为6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 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