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农村公路拓宽工程(单改双)
重庆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农村公路拓宽工程(单改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比选项目
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农村公路拓宽工程(单改双)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4
〕
213
号文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垫交发〔
2024
〕
169
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共计 2 条道路,包括主线: K0+000 ~ K3+537.736 ,支线: K0+000 ~ K0+157.095 ,主线局部路段进行加宽,其余路段均为既有水泥混凝土道路白改黑。路线总长 3.695 公里。
2.3 R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95 万元
R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0 万元
2.4 比选范围: 本项目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比选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 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比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19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7-1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