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庄安置房项目一期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河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张家庄安置房项目一期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行审投资备字[2023]1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诺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诺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新兴东大街以南、建业路以东。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1829㎡,建筑总面积138440.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94.42㎡,地下建筑面积 32745.71㎡;规划11 栋。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2+23F住宅楼3栋、-2+22F住宅楼1栋、-2+21F住宅楼1栋、-2+20F住宅楼1栋,1F配套建筑1栋,P1#、P3#配套公建2所,以及图纸范围内室外管网、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11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成员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其他要求: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2 00:00:00 至 2024-07-26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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