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核凯利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
-大连市
大连中核凯利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大连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大连中核凯利或采购人)相关制度的要求,现对“大连中核凯利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大连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编号:DLKL-FW-GKXJ-24-0030
3.项目名称:大连中核凯利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4.服务范围:法律顾问服务
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请贵公司一次性给出报价。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我公司将选择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最终应答供应商不满足询价开标条件,可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7.报价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2年,报价应至少保持60天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以本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波动而导致成本增加的风险。
8.报价文件内容要求:报价文件可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商务文件中应至少包含:报价表、由公司签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代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原件;技术文件中应至少包含服务方案,相关资质证书等。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应包含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委托书提供PDF格式即可。
9.澄清截止日期:2024年7月21日14:00:00。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或商务疑问,请于澄清截止日期前提出,超过澄清截止日期后提出的疑问不予受理。对于具有通用性的问题,我公司将以澄清函的形式统一回复,该澄清函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请贵公司根据澄清后的询价文件报价。
10.询价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公司有权对采购文件进行变更或取消采购项目,并以澄清的形式统一发出,该变更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7月21日15:30:00,请贵公司将报价文件于报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系统。
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不予受理或评审:
(1)不满足报价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或商务条件出现重大偏离的;
(3)弄虚作假,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的;
(5)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节。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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