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第十三中学内初班食堂2024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米、面、油、调味品类)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2024]900号-04
项目名称: 石河子第十三中学内初班食堂2024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米、 面、油、调味品类)
预算金额(元): 720000
最高限价(元): 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石河子第十三中学内初班食堂2024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米、 面、油、调味品类)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调味品等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大米、面粉、葵花籽油、调味品、干果及豆类等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及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4)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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