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老空水害评价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老空水害评价报告 谈判 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老空水害评价报告 ( 采购项目 编 号: JNC255-CG-240713186 SXZB-2407161411JNF1614 /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晋城有限 公司 以晋市煤销字 [ 202 4]160 号 批准 ,项 目 资金来自 企 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 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2.1项目概况: 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 [2018]14号)、《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2023]192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7条 )、 《山西省煤矿老空水防治工作规定》(晋政办发 [2017]36号)等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华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完成 。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必须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老空水防治工作规定》等相关技术规范编制项目报告及图件,并通过专家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文地质或通风与安全或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7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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