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横塘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江苏
-苏州市
狮山横塘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狮山横塘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狮山横塘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虎行审投项【2024】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狮山横塘街道动迁安置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狮山横塘街道滨河花苑三期、新创竹园、珠江苑等动迁安置小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滨河花苑三期、新创竹园、珠江苑、新狮新苑、曙光苑、万枫家园、石湖花园、和乐家园、何山花园北区、星韵花园(一期)、星韵花园(二期)、星韵花园(三期)、石湖山水居一期、石湖山水居二期等动迁安置小区进行环境整治提升,涉及建筑面积约140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93.7米,最高32层,最大单跨跨度6.5米,合同估算价约5098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7-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00000 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 无 。
3.6其他要求: (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8)本项目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07-19 00:00 至 2024-07-25 23: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1 09:30 。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 .监管部门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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