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GZ04QY89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2)简要服务要求: 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幼儿园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细服务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原则上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后,食材配送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和中标人的服务情况,提请幼儿园三重一大会议决定是否与现有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限内继续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采购服务企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含散装),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如果涉及到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不具备的非食用农产品经营项目的,均供应预包装食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需同时提供:(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公司情况: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②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8.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