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桥梁维修专项工程设计SJ1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桥梁维修专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 4 年第 7 次)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目前本项目已具备 设计招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桥梁定期检测结果中,共有 21 座桥梁,共 28 幅需要维修养护,其中有 12 座桥梁(合计 13 幅)被评定为三类桥梁,需进行维修;同时对近 1 年内病害发展迅速的一、二类桥梁进行病害的早期预防性维修,此类桥梁共 11 座(合计 15 幅)。按照省交投集团 2024 年养护计划的要求,对上述桥梁实施专项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图纸、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及施工配合的后续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2.5 设计服务期限:
 ( 1 )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 2 )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 10 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 3 )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后续配合服务。
 2.6 质量要求 :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 〕 358 号)的要求,通过上级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
 2.7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1.1 资质最低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资质或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 5 年内( 2019 年 7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5 座公路桥梁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或标段中含桥梁)。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 信誉最低要求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 2 )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3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4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仅需企业提供) ;
 ( 5 )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年 7 月 20 日 0 时00分至202 4 年 7 月 25 日 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 .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按照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6.5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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