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佳木斯市
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1]ZHXM[CS]20240010
项目名称: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324.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43,324.17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同江东港气垫船基地水毁用房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