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惠园小区项目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通惠园小区项目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惠园小区项目景观工程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3】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41036.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230.61㎡,地下建筑面积69805.48㎡。景观工程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政策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近期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2 09:00 至 2024-07-27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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