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口腔科、肾病科医用耗材临时定点供应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
-陵水县
项目概况
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口腔科、肾病科医用耗材临时定点供应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40-1号朗枫国际(二期)3栋09层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K-2024-7-22
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口腔科、肾病科医用耗材临时定点供应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A包
1.4 标包名称:口腔科医用耗材;
1.5 标包编号:HNYK-2024-7-22-1;
1.6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 项目预算:¥0.00元。
包号:B包
1.4 标包名称:肾病科医用耗材;
1.5 标包编号:HNYK-2024-7-22-2;
1.6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采购预算:¥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体现出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体现出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无资格承诺函则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零报税的,可提供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纳税申报表)(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6、法律、行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未存在法律、行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无效投标行为,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7、信用查询: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跳转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和必须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及提供采购公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记录截图(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1.9、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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