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达镇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
银达镇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肃州区银达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8-02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407100001
项目名称:银达镇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0.108198(万元)
最高限价:70.108198(万元)
采购需求:前后院地坪铺装管道架设、食堂维修工程、粉刷工程、台阶改造、空气能拆改、其他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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