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长春市绿园区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和平大街A口(工程部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和平大街 A口(工程部分)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 4 年 08 月 07 日 09 点 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2407-050
2.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高速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和平大街 A口(工程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68.808323万元
5.最高限价: 68.808323万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提升绿园区各个高速口周边景观,并展现绿园区精神文明形象,拟对高速口周边进行边石维修及新建、人行道铺装新建、周边绿化整理及补植、雕塑基础配套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和平大街高速口A口
8.验收标准及要求:本项目各施工及验收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9.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为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2.3.3投标人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财务状况良好;
2.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 1 年 -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磋商活动均无效。
2.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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