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总站敦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
项目概况
甘肃总站敦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BJGLZD(2024)-004号
项目名称:甘肃总站敦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甘肃总站敦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含保洁、值班、食堂餐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垃圾分类、消防管理等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完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缴纳社会保险发票);(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