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应急救治设备一批采购公告
四川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 核应急救治设备一批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417H-WZ-GKJT-24-0034
交货
/
服务时间:
30
天内
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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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供货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质量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7.1 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 ①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③所投产品须确保在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1.7.2 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产品制造厂家对采购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采购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采购产品制造厂家对采购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7.3 供应商所供应的所有产品应为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
1.7.4 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总体上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产品质保期≥ 2 年。
1.7.5 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的要求。
1.8 报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9 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报价。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在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