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南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南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南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941,660.00元
最高限价:14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南阳政采公开-2024-23-7
包7
1450000
1450000
否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着力提升南阳市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完善前突快反模块、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的装备保障水平,积极应对南阳市全域的自然灾害事件,逐步形成适应现代化社会的救灾救援体系,现拟采购一批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等专业救援队建设所需特种车辆装备器材。
包7:物资运输车C 1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合同履行期限(交付的时间(期限)):
包7(车辆类):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包7只允许生产企业投标(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投标装备检验报告内生产企业名称一致),代理商、经销商不得投标。
3.9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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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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