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南平市
受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委托, 对[350702]FJKZ[CS]2024007、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2]FJKZ[CS]2024007
项目名称: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93,614.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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