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幼儿园厨房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C-202407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幼儿园厨房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简要服务要求: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幼儿园拟采购一项食材配送服务。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后,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累计两个学期考核结果评分均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含散装),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需同时提供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公司情况:(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8.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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