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IBC吨桶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IBC吨桶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IBC吨桶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二次)(编号:gkbz2024072300016)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IBC吨桶供应商采购项目 | IBC吨桶 | 1 | 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署后10天内发货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以国家及行业标准为参照,符合比质比价文件要求 。
其他: (1)本批吨桶需求共计402个,涉及全国范围50个收货点位,拟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一家吨桶供应商集中供应本批次吨桶。
(2)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40万元(含税)。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地址:青岛崂山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联系人: 电话: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应答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份与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业绩需提供1份类似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资料。
(6)供应商须提供吨桶指标或质量标准、吨桶第三方质检单(含桶重、尺寸、材质等)、半年内原料采购发票(内胆、外框架、阀门等)、原料质检单、吨桶照片等。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