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清扫队劳保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2024-016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清扫队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分批次送货,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135000.00元时,本项目合同即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采购包对应行业为 “批发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内;②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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