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战略规划》编制服务第二次公告
湖北
-咸宁市
《咸安区战略规划》编制服务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4 22: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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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16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10f8fa9f7d9019053cd969060ea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咸安区战略规划》编制服务第二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23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3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递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③必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