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开展鉴定项目
吉林
-白城市
大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开展鉴定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采购 计划 -【2024】-00119号;
1.2、 项目名称:大安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开展鉴定项目;
1.3、 预算金额: 224.4 万元;
1.4、 最高投标限价: 224.4 万元;
1.5、服务内容:现有农村低收入群体户数2200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共有16997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5000户)。
1.6、 采购需求:对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开展结构安全鉴定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 2016】125号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综合类检测资质) ,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质量标准:依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 363-2014,《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及《吉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引手册(修订版)》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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