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B-2024-AK-Z015
项目名称:岚皋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大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米、面粉):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3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34,4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的大宗食材供货期为1年,供货时间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
合同包2(食用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5,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5,4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的大宗食材供货期为1年,供货时间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
合同包3(大肉):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6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62,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的大宗食材供货期为1年,供货时间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面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大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面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大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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