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备件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DBBK-W1006
项目名称:机电备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66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66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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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六)投标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军队采购仔细阅读《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并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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