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4年采购列车跟控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委托, 对[350101]FJXW[CS]2024002、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4年采购列车跟控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4年采购列车跟控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XW[CS]2024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4年采购列车跟控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5,000.00元
采购包1(列车跟控保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7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1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 保安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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