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昌吉市老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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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
昌吉州昌吉市老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O)
标段(包)编号:65230124072400624001002
招 标 公 告
昌吉州昌吉市老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O)项目,经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州发改项目[2024]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昌吉州昌吉市老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O)
2、项目规模: 新建供热管道管径DN150-DN900,管沟长度2685米,管网长度2685×2米,其中:南五工路(长宁路-北京路西侧)DN900管道长度522米×2;世纪大道(喀什路-吐鲁番路)DN800管道长度1800米×2;北京路DN150-DN350分支碰头管道,长度48米×2;绿洲路DN150-DN600分支碰头管道,长度60米×2;乌伊路DN200分支碰头管道,长度4米×2;建设路DN150-DN350分支碰头管道,长度251米×2。供热主管网设计压力1.6Mpa,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新建钢筋混凝土分段阀门井5座,以及管道开挖、管线安装、沥青路面恢复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 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 2874.72万元
5、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8月22日开工,2024年11月19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1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运营期为15年。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招标范围: 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合同期内运营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9.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9.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9.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9.4、运营工作包括:合同期内项目供热管网日常维护等配套设施日常维护及保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 1 ) 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2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且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运营单位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运营能力。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注:(1)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 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
(2)施工单位: 投标人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中其中一项反映项目负责人即可)。
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中其中一项反映项目负责人即可)。
设计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证明材料中其中一项反映项目负责人即可)。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024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2024年6月(含6月)之前的财务报表)。
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要求:
1)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资格;
2)专业设计人员5名,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施工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安全员1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5)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岗位证或相关造价资格证书;
6)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7)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10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12 、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 3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 “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 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年7月26日10 时 30 分 - 2024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整 ( 伍拾万元整 )
户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
开户行行号: 105885000105
子 账号:650501268-000468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30 分 -2024年8月16日10时30 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 》,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 银行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③.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7月26日10时30 分 -2024年8月16日10时30 分 ),(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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