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龚家坊至独龙危岩带治理工程
重庆
巫山县龚家坊至独龙危岩带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龚家坊至独龙危岩带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2312-500237-04-05-660868 )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振兴〔 2024 〕 66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巫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防治工程等级为Ⅰ级。治理阶段包括 W20 危岩应急抢险、龚家坊至独龙危岩带综合治理两个阶段。对前期已发生崩塌险情的 W20 危岩单体,采取“清除 + 被动防护网 + 裂隙封填”的治理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危岩体 4200 立方米,设置被动防护网 280 平方米,裂缝封闭(黏土回填) 178 立方米。综合治理阶段工程采取“锚固 + 支撑 + 混凝土板 + 格构 + 生态修复”的治理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锚固杆 502 根,支撑墙、混凝土板、格构等共浇筑混凝土约 900 立方米。对施工治理后的危岩采用植树兼抛撒草籽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43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6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图纸说明、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招标文件 ( 含答疑、补遗 ) 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30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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