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
重庆
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 2 〕 4 62 号批 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 太平镇、 桂阳街道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按超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装饰装修 ,装饰面积约为3100㎡,并配套水电、暖通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附属工程,新建员工宿舍。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2500 万元 。
2 .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 . 5 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内容;
3.1. 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3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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