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
江苏
-苏州市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行审投初[2024]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齐门北大街(太阳路-富元路)改扩建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北起太阳路,南至富元路交叉口蠡塘桥南侧。
2.2建设规模: 项目对齐门北大街(太阳路一富元路)路段进行改扩建,涉及道路长约900米,路宽约36米;新建相连的支路,涉及道路全长100,路宽约18米。同步建设桥梁(蠡塘桥)、排水、管线综合、交安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不含道路两侧绿化)。合同估算金额约5400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7-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类似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扫描上传(格式附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本项目将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07-26 00:00 至 2024-08-01 23: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8 09:30 。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 :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 .监管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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